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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计划 | 烟台市毕业生参军“带编入伍”政策解读

(一)烟台市《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试行)》(烟征〔202216号)

    2022523日,烟台市征兵办公室联合市委组织部、编办,市教育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试行)》,简称“带编入伍”政策。“带编入伍”政策是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入伍前,先通过当地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功入围后签订协议,然后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后,根据退役士兵在部队表现,及专业特长安排就业。

1.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商同级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研究确定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①同时符合军队应征报名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并从烟台市(烟台籍或烟台高校就读)参军服义务兵役;②应征前应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③政治条件、体格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公告发布。由县级人社部门、征兵办公室发布带编入伍公开招聘公告。

4.报名与资格审查。县级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5.体检和政治考核。县级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人社、卫健部门,按照军队和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共同组织体检。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考核。

6.招聘考试。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7.人选确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带编入伍人选,在审批定兵后公示。

8.签订协议。带编入伍人员与应征地县级党委编制、人社、退役军人部门和征兵办公室签订《烟台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

9.退役安排。带编入伍人员服役满5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区分综合、教育、卫生三类岗位,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进行量化赋分选岗,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需要注意:

1)范围特定:符合在烟台报名应征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烟台籍或驻烟台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主要目的是吸引人才留在烟台。

2)条件特定:通过当地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带编入伍,绝不是“发”编制而是考编制,必须参加当地的专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要求特定:参加考试且考试过关,成功入围后签订协议,然后参军入伍。

4)激活特定:服役须满5年以上;如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等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其安置待遇会被取消。鼓励应征青年在部队安心服役、多做贡献。今年全市共拿出231个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用于保障“带编入伍”政策落实。目前,各区(市)上半年“带编入伍”招聘公告均已通过政府官网发布,共设置事业单位招聘岗位83个,具体招聘信息请登陆各区(市)政府官方网站或致电市、县征兵办公室咨询。


(二)烟台市《关于做好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的七条措施》(烟征〔202129号,20211223日修订)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政治考核、体检政考“双合格”的优先审批定兵,依据所学专业和部队需要优先安排兵员方向。

2.2020年起,对从我市批准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硕士研究生(含在读)每人8000元、“双一流”学校本科毕业生每人5000元、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3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对户籍在外地市或在外地市上学,返回我市应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食宿、交通等应征补助,具体发放标准和办法由各区(市)征兵办公室制定。入伍奖励金及一次性应征补助由县级财政担负。

3.2021年起,从我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具体办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招聘数量按照不低于市、县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的10%确定。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每年1月初,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计全市符合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基本情况,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数量、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定向招聘计划,明确具体招聘数量和岗位。

4.认真贯彻落实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就业服务工作,在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有关职位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时要拿出不低于20%的名额、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聘招录时要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单独招录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每年1月份,政法干警系统将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计划提报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5.高校毕业生义务兵期满退役后,可“零门槛”落户烟台市区,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就业待遇。择业期(2年以内)由落户区市财政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生活补贴,由落户单位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有关管理保障工作。符合安置条件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6.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保留其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政关系随转,服役时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服役期满后返回单位工作,优先提拔使用。

7.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利国利民利军,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入伍办理统一由市征兵办牵头负责,退伍管理保障统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监督,狠抓制度落实,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本措施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以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班学生。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不享受以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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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0535-6916671

烟台大学意向入伍政策咨询群:227237501

文章来源:烟台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https://stu.ytu.edu.cn/info/1032/6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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