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布于:2016年01月07日 11:27
各相关单位:
寒假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学校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室做好防火、防水和防盗等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对放假期间暂不使用的实验室,做好仪器设备、试剂等归类存放并张贴封条;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假期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假期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安排专人值班和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控制实验室的安全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小太阳取暖及热得快烧水,确保实验室开放期间的安全运行。
二、请各相关单位将假期中开放的实验室名称、房间号码、实验室直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统计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221房间)及保卫处(学校东门保卫处值班室)。
未尽事宜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周积壮 联系电话:6835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6年1月7日